一、管理体制篇 机构编制全面整合 行政支持类事业单位,是指依据法律法规授权或政府规章规定,从事具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或为政府行政行为提供支持和保障的事业单位。 行政支持类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要整合。职能相近、交叉重复或职能单一、设置分散的,要予以归并重组;一个行政部门设置多个行政执法机构的,原则上合并为一个机构,实行综合执法。今后,行政支持类事业单位要依法设立,人员编制标准由省统一制定。
 政府不干预日常事务 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是指政府为实现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长远利益而举办的、面向社会提供公益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事业单位。 今后政府部门对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的管理,重点是管好其领导班子或法定代表人,监管其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不再干预其日常事务,真正确立其独立事业法人的地位。 遵循社会化的发展方向,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和国(境)外资本,以出资创办、入股联办和民办公助、公办民助等形式,兴办必须由政府举办之外的各类社会公益事业。 二、用人制度篇 全面推行人员聘用制 除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外,所有事业单位都要与职工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根据岗位特点确定。聘用人员时,应首先从本单位现有人员中择优聘用;新进人员,除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必须安置的外,一律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改革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单一的委任制,在选拔中引入竞争机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实行直接聘任、招标聘任、推选聘任、委任等多种任用方式。单位内部管理人员一般实行竞争上岗、择优聘任,并积极探索试行职员制度。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制,逐步实现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与岗位聘用的统一。工勤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用,合同管理。 三、分配制度篇 自主灵活 厚待“能人” 行政支持类事业单位和面向社会公众提供公益产品和公共服务、不直接从服务对象收取服务费用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实行工资总量与人员编制挂钩、按编制定员和工资政策核定工资总量包干使用的办法。 面向社会个体或特定群体提供公益产品和公共服务、按照政府确定的公益服务价格收取费用的公益性单位,按照新增效益的一定比例提取效益工资,实行工资总量动态包干。 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实行工效挂钩。 鼓励有条件的事业单位积极探索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收益分配的有效形式和办法。允许在职务成果转化取得的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奖励项目主要完成人和直接参与人及对成果转化有贡献的人员。允许事业单位高薪聘用优秀人才,实行一流人才,一流业绩,一流报酬。 (记者 邵显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