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户外公益广告宣传在加强社会教育、传播先进文化、弘扬社会正气、倡导文明风尚、提升城市形象等方面的重要功能,大力推进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和公共文化建设,由中共济南市委宣传部、济南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济南市建设委员会、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开展“济南市优秀户外公益广告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着眼于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公益广告制作、刊播、发布工作,着力宣传我市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取得的突出成就,营造促进省会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着力增强市民公共道德意识,促进市民文明素质的全面提高;着力推出一批主题鲜明、思想深刻、创意新颖、风格自然、制作精美的公益广告作品,讴歌时代精神,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良好风尚,提升城市文化形象。 二、作品主题 征集作品应围绕以下主题展开设计: 1、迎奥运、迎全国十一运,倡树社会新风; 2、爱祖国、爱泉城,知荣辱、讲文明,争创全国文明城市; 3、建设创新型、节约型社会,发展省会经济; 4、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5、加强环境整治和综合治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建设美好泉城; 6、文化济南、和谐济南、文明济南、平安济南城市形象展示。 同时,根据以上主题和近期宣传重点,按照固定公益广告用语(宣传口号),定向征集平面广告设计(见附件)。 三、组织机构 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建委、市工商局及部分专家组成“济南市优秀户外公益广告作品征集活动”组织委员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委宣传部宣传处)。 四、评选标准 1、主题鲜明,观点正确,思想性强,体现时代感,讲求艺术性; 2、体现人文关怀,得到不同文化背景、不同性别和不同年龄段人群的普遍认同; 3、构思新颖,寓意深刻,富有道德文化内涵; 4、色彩亮丽,场景感强,既能体现特定场所的公共规则,又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 5、内涵表达和信息传递清晰准确、易认易记,说服力强; 6、把握平面、户外特征,制作严谨,具有较强地域特色,综合效果好。 五、作品要求 1、公益广告作品包括广告用语(宣传口号)和平面广告设计; 2、每幅报送作品均应认真填写作品创作理念、创意基础、设计思路、名称含义、作者基本情况介绍和联系方式,打印在A4纸张上与作品一同报送; 3、户外平面公益广告作品采用彩色图稿报送,用A4数码印刷纸打印; 4、报送作品应属作者原创,无抄袭、模仿等侵权行为,出现著作权问题,由作品创作单位和个人负全部责任。 5、报送的作品和有关资料一式三份。 六、奖项设置 组委会将组织有关专家对报送作品进行综合评定。设立一等奖3名,奖金各5000元;二等奖10名,奖金各3000元;三等奖20名,奖金各1000元;优胜者若干名。所有获奖作品全部颁发获奖证书,并入选济南市户外公益广告资源库,其使用权归主办单位所有,按需要经选择在媒体发布。 七、作品征集 报送作品自2007年5月24日起开始征集,于2007年6月30日前报送或邮寄至济南市委宣传部宣传处。地址:济南市委大楼410房间(济南市建国小经三路37号),邮编250001,电话82038410。 2007年5月23日 附:定向征集平面广告设计广告用语(宣传口号) ⑴维护省城稳定 发展省会经济 建设美丽泉城 ⑵落实科学发展观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⑶人人动手 全民参与 争创全国文明城市 ⑷发挥省城优势 发展省会经济 ⑸弘扬济南精神 创建文明城市 ⑹迎奥运 讲文明 树新风 ⑺以承办十一运会为契机 全面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 ⑻节水保泉 共建和谐家园 ⑼泉城义工在行动 ⑽欢乐齐鲁 笑满泉城——2007济南国际幽默艺术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