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19日讯(记者 常新喜 实习生 田峰)记者今天从济南市政府获悉,济南市319个市直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将逐步撤销各自银行账户,实行政府资金集中结算,统一核算。从2005年1月1日起,首批90个部门和单位将率先实行新的资金管理制度。
此次纳入政府资金结算中心集中管理的单位包括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民主党派、群众团体等市直机关和所有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共计319个部门和单位。

从现在开始到12月31日,有关部门将会对首批纳入结算中心管理的90家单位进行清查、审计,以确保这些单位2005年1月1日起按新机制运转。凡此次清理中自查自报自纠违规资金的,可不作违纪处理。但对不认真清理登记或隐瞒小金库不报等违法违纪行为,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触犯刑律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同时,有关部门还设立了举报电话:6920762,接受群众的举报监督。
从2005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有关部门将完成对除了这90个单位之外其它单位的后续清查和审计工作。并按照成熟一批、移交一批的原则逐步将有关单位的财务会计纳入政府资金结算中心管理。
据介绍,推进政府资金管理制度改革,是济南市继财税体制改革、政府机构改革后施行的又一重大改革。这项改革是从体制机制上切实解决政府资金多头管理、分散管理带来的资金使用效率低下、管理成本过高,部门之间权责配置不公平以及监督管理控制不力等突出问题,从制度上和源头上规范财政资金的收支行为,使之形成规范、安全、高效运作的财政性收支单一账户体系。此次政府资金管理制度改革的主要目标就是切实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监督,推进政府资金分配权、使用权和监督权“三权分离”,把政府资金逐步纳入统一管理,规范市直机关和有关事业单位财务收支行为。实行集中结算的政府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政府性融资、土地收购储备资金和土地有偿使用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