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济南市启动Ⅰ级应急减排措施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舜网  更新时间:2014/11/5 23:40:04

  为保障APEC会议期间空气质量,根据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启动Ⅰ级应急减排措施的通知(鲁重污染天气应急办[2014]2号),经研究决定,自11月6日0时至11月12日24时,在全市范围内启动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的应急减排措施,主要包括:

  一、停止所有建筑、道路、拆迁工地的施工作业;

  二、主城区绕城高速以内机动车实施单双号限行,其中党政机关车辆自11月6日0时带头实行限行,社会车辆自11月7日0时起实行单双号限行,具体限行规定详见公告;

  三、禁行渣土砂石运输车;

  四、禁止露天焚烧及烧烤;

  五、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六、道路保洁适当增加洒水降尘作业;

  七、停止除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必需之外的一切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生产活动。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