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10日讯(记者 邢振宇 实习生 江向荣)市民关心医保哪些问题?10日,济南12345市民服务热线走进市人社局,请医保办为市民答疑解惑。市医保办提醒,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本月底截止,请市民及时缴费,否则2011年将无法享受医保待遇。
居民医保啥时缴费?标准是多少?济南市医保办主任于晓辰解释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的是预缴费制,即在每年的10月1日至12月31日这段征缴期内,预缴下一年度的居民医保费。前两年已经参保的人,只要在12月31日以前到建行营业网点按规定的缴费标准续缴医保费就可以了。
不过,于晓辰说,对于今年新参保的城镇居民,须先到本人户籍所在地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然后持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开具的缴费通知单缴纳下年度医保费。
据介绍,各类在校学生儿童,包括大、中、小学和幼儿园的在校学生和在园儿童的参保登记缴费均由各学校、幼儿园统一办理。具体缴费标准为:学生儿童(包括18周岁以下参保居民)每人每年40元;老年城镇居民(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每人每年100元;劳动年龄段以内的其他城镇居民每人每年400元。
济南市医保办提醒,未缴纳医保费的居民请在月底前缴费,如果错过缴费期,2011年将无法享受医保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