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24日讯(记者 孙勇 通讯员 马丽)在4月26日“世界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省高级人民法院今天公布了2008年全省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 驰名商标“合生元”被侵权 【案情】广州市合生元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是中国驰名商标“合生元”商标的持有者,被告大连天益生物有限公司在其生产销售的“衡生态牌合生元胶囊”的说明书、包装瓶、手提袋上突出使用了“合生元”字样,被告张乃椿在其经营的药店销售上述产品。【审判】威海中院判定,“合生元”不属于产品的通用名称,合生元公司通过注册使用行为已与“合生元”商标建立了特定联系,天益公司突出使用“合生元”字样的行为损害了合生元公司的合法权利,判令天益公司停止侵权行为,赔偿合生元公司经济损失13万元。省高院维持了一审判决。 洗衣机上竟用“力诺瑞特” 【案情】山东力诺瑞特新能源有限公司在太阳能热水器上享有“力诺瑞特”商标专用权。被告济南市历城区兰天阳光家电销售中心在其销售的标注有原告涉案商标的主要部分。【审判】济南中院判定,原告注册并使用在太阳能热水器上的“力诺瑞特”商标为驰名商标,并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万元。省高院判前对该驰名商标认定进行了核准。 淄博王府井广场“可以有” 【案情】北京王府井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王府井”商标权人,该商标被核定的服务项目为推销、组织交易会等。被告山东通乾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在淄博开发了一处商业网点,冠名“淄博王府井广场”,被告淄博通乾商务策划运营有限公司在此对外招租。【审判】淄博中院判决认定,两被告使用“王府井广场”名称的行为不会引起公众的混淆,附着于“王府井”称谓之上的历史积淀价值不能为王府井百货所独自享有,对王府井百货的诉讼请求应予驳回。
此次公布的案件还包括青岛出版社与武汉亚新地学有限公司请求确认不侵犯商标权纠纷案,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诉河北东冠阿胶保健品开发有限公司、焦之习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北京李阳疯狂英语培训中心与东营学知堂培训学校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微软公司与青岛欧特美交通设备有限公司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北京网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莱芜日报社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山东潍柴华丰动力有限公司与潍坊华东发动机有限公司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吕德嘉与房相花技术服务合同纠纷案等。 又讯 4月23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2008年十大知识产权案件。 “伊利(国际)”混淆视听 某乳业公司生产、销售的乳酸饮料包装上标有“伊利(国际)集团原味乳酸饮料”字样,产品生产商部分标注有较小的“伊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授权生产”字样。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在与原告类似的产品上标注“伊利国际集团”作为商品装潢使用的侵权故意明显,其突出使用的红色“伊利”两字,极易使普通消费者产生混淆。故认定被告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万元。 齐白石后人享有著作权 中国美术馆作为齐白石部分作品的馆藏单位,基于展览条件的限制,与某出版社签订了合作出版作品协议,并于2005年出版发行《齐白石画册》,进行了两次印刷。齐白石的女儿齐良芷等作为齐白石作品著作权的继承人,认为出版社的行为构成侵权,遂起诉要求出版社赔偿经济损失。法院经审理认为,在齐白石美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期内,其作品原件的转移并不能阻碍其合法继承人行使著作权,未经齐白石合法继承人的授权,他人不得复制、发行相关作品的复制件。故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5万元。 电动车要搭“铃木”便车 知名汽车、摩托车品牌“铃木”,被济南一家生产电动车的公司搭了便车。原告铃木株式会社将拥有的“铃木”、“S”(变形体)商标于2004年在中国注册。2007年10月,原告发现被告济南某车业有限公司、无锡某车辆制造有限公司擅自在电动车产品上使用了其商标。法院认为,济南某车业有限公司在其店面装潢及销售的电动车上标示“济南——— 铃S木电动车”标志,并突出使用“铃S木”,足以误导公众,侵犯了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遂判令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0万元。为济南某车业公司加工产品的无锡那家公司,因为已停止侵权行为,未使侵权产品流入市场,而被免除赔偿责任。 除了这三件案件外,法院公布的十大知识产权案件还包括“力诺瑞特”商标侵权案、影视作品《新结婚时代》网络传播权纠纷案、济南灯具厂制止侵害商业秘密案、“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技术服务合同纠纷案和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发明专利维权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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