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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熙来:辽宁接收华晨合法
作者:李诗佳  文章来源:新华社  更新时间:2003/9/30 9:23:20

薄熙来:仰融仅是代理人 辽宁接收华晨合法

  新华网沈阳9月29日电(记者李诗佳)辽宁省省长薄熙来说:“华晨集团前董事长仰融是华晨国有资产的代理人和经营者,不是民营企业家,辽宁接收华晨国有资产是执行国家的有关文件。”这是薄熙来29日在接受本社及美国、日本、新加坡和香港记者就国企改革和老工业基地振兴专访被问及仰融案时,作上述表示的。

  据辽宁省政府副秘书长王金笛介绍,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在1993年9月30日给仰融的“委托书”中明确指出,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委托仰融作为代理人持有华晨控股有限公司中的股份。仰融于同日在致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的“代理声明”中表示,“我在此确认贵局是华晨控股有限公司百分之百股份的所有人,我谨此声明我是受贵局委托,纯粹以贵局代理人的身份持有前述股份”。上述股权的归属,还得到了公司注册地百慕大金融局的确认。

  王金笛还介绍说,关于华晨中国汽车控股有限公司的股权问题,仰融在致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的“代理声明”中同样表示,“我谨在此声明我是受贵会委托纯粹以贵会代理人的身份持有前述股份。我在此不可撤销地指定和委托贵会任何董事全权代表我办理前述股份的转让事宜,并确认这是结合权益的委托,在本人死后继续有效。我在此确认贵会有权随时取消本代理声明”。

  在被问及辽宁省接收华晨资产事时,王金笛说,辽宁省是在2002年3月按照国家有关文件接收华晨国有资产的。在接收时辽宁省十分注意发挥原主要经营者的作用。仰融本人也曾多次明确表示这些资产是国家的,并愿意配合将有关资产移交给辽宁省。2002年6月初,仰融突然不知去向,后经公安机关查明,仰融已于当年6月3日冒用他人身份,骗取虚假证件非法出境。

  王金笛指出,仰融隐瞒其受托管理国有资产代理人的真实身份,跑到国外将自己说成是“受迫害的民营企业家”,这既不符合事实,也和他自己原来说过的话不一样,显然是在编造故事,想误导舆论。据了解,目前有关司法部门已经掌握了仰融侵占国有资产的证据。

  薄熙来强调指出,辽宁省对民营企业家非常重视,大力支持并将其视为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的重要力量。民营企业的合法权利和利益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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