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2月23日讯(记者张伟)在今天举行的“2008山东省暨济南市春季人才交流大会”上,“先落户后就业”政策成为求职者尤其是应届毕业生关注的焦点。济南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有关人士表示,两个“四步走”将帮助毕业生获得济南户口。
据介绍,“先落户后就业”的接收条件为:暂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且获得学士(含学士)以上学位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省外高校毕业生持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到济南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事代理室办理签约接收手续。省内高校毕业生须先完成首个“四步走”:第一步,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sdbys.cn),通过职位搜索中的快速搜索查找济南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事代理),投递简历;第二步,经济南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审核通过,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向毕业生发出签约邀请,毕业生同意后应约;第三步,经济南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处鉴证,完成网上《就业协议书》的签订;第四步,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事代理室领取《就业协议书》,同时签订《人事代理协议书》。 走完头“四步”的毕业生,毕业后携带相关材料,可申请入户济南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集体户口(系济南市常住户口)。在办理落户时,毕业生要完成第二个“四步走”手续:第一步,填写《济南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申请入户审批表》、《集体户口常住人口登记卡》;第二步,经济南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审核后,报市公安局审批;第三步,经公安局审核批准,落户人员到市人才中心领取落户材料;第四步,办理落户人员携带落户材料到青年公园派出所办理落户、二代身份证换发及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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