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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服务条例明起实施
作者:孙镇镇  文章来源:济南时报  更新时间:2006/10/1 11:51:53

   时报9月29日讯(记者 孙镇镇)今天,《济南市志愿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大型宣传庆祝活动在泉城广场举行,2000余名志愿者汇集在泉城广场用歌声、舞蹈以及特色志愿服务等形式庆祝《条例》即将实施。
    10月1日,《济南市志愿服务条例》正式实施。作为我市首部志愿服务地方性法规,《条例》是在借鉴了多个省市志愿服务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切合全市志愿服务事业发展的情况制定的。《条例》明确界定了志愿者、志愿者组织、志愿服务行为、志愿服务对象、政府及其他有关方面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在泉城广场,本报泉城义工、济南市红十字会志愿服务队、巾帼文明队、科普志愿服务队等在现场设立了志愿服务活动展板和特色志愿服务台。100名身着统一服装的“环城宣传志愿者”骑自行车分成十支小分队,在泺源大街、经十路、山大南路、解放路等市区主要路段进行流动宣传,让志愿服务精神深入人心。
    截至今天,自9月1日开始的全市《济南市志愿服务条例》集中宣传月活动,经过广大志愿者一个月的努力,共向市民发放《条例》手册一万本、即时贴一万份、宣传海报五千份,各基层志愿服务组织周周有宣传、周周有活动,为《济南市志愿服务条例》的实施营造了浓厚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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