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5月12日讯 市民持月票乘公交车暂时不会有次数限制了。记者12日从济南市政府获悉,由于市民反应比较强烈,济南市政府决定,暂停公交车月票限乘100次的规定,但对公交、客运出租车行业实行临时减免部分费用的措施将继续执行。
据了解,近期燃油价格不断上涨,给公交、客运出租行业的正常运营带来较大的压力。4月30日,济南市物价局、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临时取消和减免部分面向公交和客运出租行业收费的通知》(济价费字[2006]49号),规定了对公交、客运出租车行业实行临时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公交月票实行限乘次数等措施,并计划分别于5月1日、7月1日施行。
消息公布后,部分市民对公交月票限乘100次持有不同的看法,并通过市长热线等渠道向市政府反映。
为慎重对待群众意见,济南市政府决定暂不执行市物价局、财政局《通知》中关于月票限次措施。同时,济南市政府还责成物价、财政等部门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并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再行研究提出新的应对措施。
部分市民获悉这一消息后,纷纷表示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