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济南3月1日专电 在各类医疗事故中,产科事故率出现偏高趋势。根据山东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的统计,2002年9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以来,这家机构已鉴定产科医疗事故案例30例,占总案例的20%。其中24例最终被鉴定为医疗事故,包括8起一级甲等医疗事故,事故率达80%。
 统计发现,产科医疗事故多集中在基层卫生机构,其中县级医院占去半数。事故发生几乎涉及到诊疗过程的各个环节。山东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于群贤主任分析认为,部分医疗机构孕妇产前检查、筛查工作存在严重漏洞。对孕妇的产程观察不仔细,还有个别医院轻率使用催产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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