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消息人士透露,近期我市拟就济南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举行听证会,充分听取广大市民的意见。在我市已被禁了10年的烟花爆竹透出解禁希望。
 1994年9月1日,济南市人大颁布《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其中规定:本市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及历城区的洪家楼镇、华山镇、王舍人镇、十六里河镇、党家庄镇辖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 近年来,烟花爆竹禁放一直是市民关注的热点。今年召开的济南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呼吁解禁烟花爆竹燃放的议案就有4件,分别由不同的人大代表提出。大家均比较倾向于在春节期间允许市民在一定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建议废止、修改或者解除《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人大代表就同一件事情提出4项议案,这在历年的人代会上比较少见。 据透露,本次听证会将就新的济南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进行听证。该办法提出的解禁办法为,烟花爆竹允许燃放,但须限时、限地点。 目前,具体听证事项正在酝酿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