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街建筑尽量改为落地门窗 ●建设“无围墙大街” ●楼体空间不设置经营性广告 ●沿街建筑全部启用夜景照明 经十路道路的拓宽改造已经展开,从今天起,经十路两侧的环境综合整治也已全面启动。从建设部门已确定的经十路全线“美容方案”来看,未来的经十路将是一条整齐清洁、空间开阔、两侧视线内建筑整治一新、具有现代气息的城市景观路。 据介绍,经十路两侧环境综合整治的近期目标,定位于形成一条整齐清洁、空间开阔、交通组织合理、沿街公共服务设施齐全(例如街灯、果皮箱、座椅、公话亭等)、两侧视线内建筑整治一新、道路景观和庭院景观相互渗透、富于一定文化特色和现代气息的城市景观路。 今天,市城区工程建设指挥部向沿线单位下发通知,要求根据经十路规划和城市设计的要求,自行拆除影响城市景观的建筑物、构筑物。 沿街建筑尽量改为落地门窗 经十路沿线规划中予以保留的建筑必须选用比现有立面外装材料更优质、更高标准的材料对立面进行彻底的装修改造。采用现有装修材料,对立面进行更新或粉刷,对现有立面外装修材料进行清洗,去除积存的污迹,使其面貌一新。 沿街商业建筑和条件允许的公共建筑,底层立面应尽可能改造为落地门窗。 此外,未采用集中空调系统的建筑,应统一设置空调外挂机机位。居住建筑是否封装阳台须统一,封装则应统一材料、统一形式。 建设全市首条“无围墙大街” 经十路改造后,将建设成全市首条“无围墙大街”。原则上沿线单位不再设置围墙,沿线单位的安全管理可考虑内置门卫管理。 因安全、保密等原因确需设置围墙及大门的,须报城区工程建设指挥部批准后予以实施,新设围墙须退后道路红线5—10米;围墙的形式应与绿化有机结合,尽可能采取绿化隔离的方式,或采取轻巧的透式围墙,围墙的高度不宜超过1.2—1.5米。 次干路进出机动车,增加停车位 对经十路全线的交通组织,我市要求,沿线单位进出经十路的机动车出入口,必须严格按照经十路的交通设计进行实施,有条件的单位应将机动车出入口改设在周边的次干路、支路或街坊内道路。 沿线单位现有停车设施(包括地上、地下停车场、库)应得到充分利用,被改作他用的,必须无条件恢复。 现有停车位数量不足的沿线单位,应采取措施增加停车位。 绿化带栽种两排乔木 按照城市设计,经十路道路红线外10—15米范围内将进行绿化,以形成连续的绿化景观。该绿化带原则上要栽种两排以上的乔木。 不再设置围墙的沿线单位,须做好建筑前的绿化设计。经批准可设置围墙的单位,须做好庭院内绿化设计,以乔木为主,多栽种落叶期短、花期长和季向变化丰富的植物。 楼体空间不再设置经营性广告 按照规划,经十路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的楼体空间上原则上不再设置经营性广告,现有经营性广告必须予以拆除。 公益性广告、新上经营性广告的设置,须根据景观环境,对其布设位置、体量、架设方式、广告内容及风格进行设计后,报城区工程建设指挥部和有关管理部门审定。 此外,沿街单位牌匾的设置应注重与环境的协调,提倡在主体建筑首层出入口位置设置牌匾的作法,牌匾的大小、比例、字体、色彩应与建筑的性质和形象相协调。 沿街建筑全部启用夜景照明 经十路还将成为我市的一条“不夜路”。 沿街保留建筑和庭院都将进行夜景照明设计,丰富城市的夜景景观。照明工程应贯彻绿色照明的原则,避免眩光等污染,节约电能。高层建筑的照明在可能的条件下,以采用建筑内光外透的方式为佳,也可考虑轮廓照明及泛光照明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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