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9月9日讯(记者 杨飞越)备受省城市民关注的经十路拆迁今天正式进入实施阶段,来自我省各地的18家房地产评估机构开始就经十路沿街居民用房的拆迁评估进行抽签分工。据悉,评估结束后,拆迁随即启动。据济南市拆迁办副主任刘春立介绍,根据抽签结果,这18家房地产评估机构将分成两组。一组6家单位对“拆迁住宅和安置住宅”进行评估,另外一组12家单位对“私有非住宅和住宅装修”进行评估。为保证抽签的公开、公平、公正,济南市公证处对抽签现场进行了公证,沿线各居委会负责人监督了整个抽签过程。 据介绍,为确保每户居民都得到妥善安置,拆迁人将为家庭困难的拆迁居民提供相应的安置房,双方按差价结算。如被拆迁人不能补齐差价,拆迁人则应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相应的安置房面积;被拆迁人仍不能缴齐,被拆迁人可与拆迁人签订缓交协议。 据有关规定,被拆迁人或公房承租人对住宅房屋评估平均单价有异议的,可以在拆迁公告发布后五日内向拆迁人提出单独评估的书面申请。拆迁人收到申请后应当委托原拆迁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拆迁当事人对住宅房屋的单独评估结果仍有异议的,异议方应当在收到评估结果后五日内向原拆迁评估机构申请复估。申请复估的,以复估结果作为拆迁补偿安置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