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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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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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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南方日报 时间:2003/11/20 15:54:09 【字体:小 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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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 严禁供精赠卵商业化 综合新华社消息 卫生部近日公布了新修订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要求医疗机构在实施试管婴儿技术中严格遵照执行。
多胎妊娠必须减胎 卫生部近期修订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与人类精子库相关技术规范、基本标准和伦理原则,这3个文件具有诸多的新闻点,其中一条即为对采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后的多胎妊娠必须实施减胎术,避免双胎,严禁三胎和三胎以上的妊娠分娩。为此,不育夫妇实施授精前,必须签订《多胎妊娠减胎术同意书》。
供精赠卵以自愿为原则 卫生部近期出台的关于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几项文件更多地强调了知情同意、知情选择这一自愿原则,同时规定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技术人员必须尊重患者的隐私权。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及相关文件说,这项技术必须在夫妇双方自愿同意并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后方可实施。同样,捐赠精子卵子者也需获取书面知情同意书。需进行自精冷冻保存者,也应在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方可实施自精冷冻保存。
禁止买卖精子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及相关文件中明令禁止买卖精子和以盈利为目的的供精行为,精子库的精子不得作为商品进行商业交易。 卫生部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以任何形式募集供卵者进行商业化的供卵行为。为保证后代质量,同一供者的精子卵子最多受孕5人。
必须遵守7大伦理原则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为治疗不育症的医疗手段规定了7大伦理原则,并要求为确保以上原则的实施,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机构应建立生殖医学伦理委员会,指导和监督7大伦理原则的实施。 这7大伦理原则是:有利于患者、知情同意、保护后代、社会公益、保密、严防商业化、伦理监督。监督其实施的生殖医学伦理委员会应由医学伦理学、心理学、社会学、法学、生殖医学等专家和群众代表组成。
相关链接 我国拟建供精子中央信息库 北京消息 据央视报道,中国卫生部科技教育司司长祁国明在接受采访时说,卫生部将建立一个中央信息库,以确保每位供精者只能在一处供精,防止一位供精者在多处供精,最大限度减少后代近亲结婚的可能。 他说,每一个人类精子库都必须建立一套监控机制,以确保每位供精者的精液最多只能使5位妇女受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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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录入:IntoNET 责任编辑:IntoNE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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