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12月11日讯(记者 李钢 通讯员 夏天) 参保居民只有住院才报销?在济南这将成为历史。11日,记者从济南市社保局获悉,自2013年1月1日起实行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参保居民在所选的定点社区医院门诊看病,政策范围内的费用,每次超出50元的部分,可按50%的比例报销,一年最多可报300元。 11日,济南市召开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工作会议,提出从2013年1月1日起实行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参保居民在定点医院门诊费用也可报销,就诊居民只需支付个人承担部分。 “这是在原有报销政策的基础上,新增的一项政策,参保居民不用增加缴费,以前的门规政策等也都不会受影响。”济南市社保局居民医疗保险处处长米良川说。 据介绍,实行门诊统筹后,济南市参保居民发生的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每次费用超出50元以上的部分,由门诊统筹基金按50%的比例支付,在一个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不含个人负担部分)。参保大学生发生的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则由门诊统筹基金按60%的比例支付,在一个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不含个人负担部分),不设起付标准。 “为了鼓励小病在社区看,以形成合理的就医格局,这次门诊统筹的定点医疗机构主要选取的是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米良川介绍,居民只有在选取一家定点社区医疗机构进行备案后,才能享受到这项政策。定点机构有127家,参保居民必须在12月31日前到定点机构进行备案。
月底前须到定点社区门诊备案
济南市社保局提醒:济南市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一定要在12月31日前依照就近原则选择一家社区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并进行备案,否则无法正常享受门诊统筹的有关待遇。婴幼儿、在校中小学校学生也在门诊统筹保障范围内,可由家长代为选择门诊统筹社区定点医疗机构并备案。 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名单可登录“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官方网站或到就近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查询。 备案时,参保人本人或代理人,应持居民医保卡或身份证,于12月31日前,到社区定点卫生服务机构进行备案。备案后,长期有效,只要不更改定点机构就不必每年重复备案。 明年起,如果参保人想要变更备案的定点社区医疗机构,只需在居民医保缴费期内到新选择的定点社区医疗机构,按照上述备案流程重新办理即可,上次备案信息自动终止。 参保人应该在正常参保,并足额缴纳对应年度居民医保费用情况下,办理门诊统筹备案手续。否则,即使备案成功,也无法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参保人在社区定点门诊就医时,可以凭居民医保卡,使用医保系统办理就医结算,只支付个人承担部分,其余部分,由医保部门与定点社区进行结算。如果参保人暂时无卡,可以先到所在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开具门诊统筹无卡证明后,在选定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结算,同样只需支付个人承担部分。 本报记者 李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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