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日报济南2月4日报道 记者 薛良诚 田连锋 本报3日、4日连续两天对济南致远双语实验学校未开学一事进行 追踪报道,引起了副省长王军民和省市教育部门的高度重视。今天王 副省长作出指示:“致远”的问题,一定要妥善解决好!今天上午, 省教育厅就此召集有关各方举行座谈会,研究解决办法。
“致远”面临取消办学资格
据悉,王军民副省长一直非常关心“致远”一事,并专门打电话 给省教育厅询问事情的进展情况。今天上午,根据王副省长的指示, 在省教育厅召开了一次专门座谈会,“致远”上级主管单位和学校一 位负责人到场,而学校董事长、法人代表李某仍未露面。 据出席会议的济南市教育局发展规划处负责人介绍,春节前,针 对暴露出的拖欠教师工资、债务纠纷而引起学校停课等问题,王副省 长曾专门对济南市教育局提出要求:一定要把学生上课的问题解决好, 若“致远”尚有办学能力,就协助其做好复课工作;若无能力,则尽 快安排好善后工作。按照规定,学校可以申请破产,但“致远”主办 者迟迟不肯提出这个申请,法人代表李某也“失踪”了。 据这位负责人透露,在今天的座谈会上,“致远”校长陈某仍表 态坚持将“致远”办下去,对此,有关部门答复是继续办可以,但有 前提条件,即“致远”必须限期拿出具体整改方案,并写出书面申请 报告,在申请被批准后才能办学,否则,其招生办学资格将被取消。
400余名学生已得到妥善安置
针对“致远”学校早就暴露出的问题,济南市教育局只好对“致 远”学生进行分流。一部分学生自己主动联系转学,还有一部分则被 分流到其他几所实力较强的民办学校上学。截至今天,“致远”400 余名注册在籍的学生都得到妥善安置。 针对学生家长关心的学籍和学费、建校费问题,作为济南市教育 行政主管单位的济南市教育局向所有学生家长郑重做出承诺:所有学 生的学籍问题都将会想办法得以妥善解决。至于学费、建校费问题, 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义务教育法》等相关规定,“致远”作 为一级独立法人单位,必须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后果。学生和家 长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教育局会在取证等方面给予积极配合。
“致远”事件为民校发展敲响警钟
市教育发展规划处的这位负责人表示,作为民办教育一分子,在 市场经济条件下,“致远”也曾有过短暂的辉煌,但由于不遵循市场 规律,导致了今天的局面。由此也为那些单纯想以投资办学而牟利的 人敲响了警钟,如果不遵守法规和市场规律,只会面临“致远”现在 的这种结果。 利用个人名义为学校贷款,教职工却成为债权人追讨欠款的“替 罪羊”
“致远”资金运作疑云重重
生活日报济南2月4日报道 记者 田连锋 薛良诚 继2月3日爆出济南致远双语实验学校“关门停课”事件后,今天 上午,原该校十余位教职员工又因拖欠贷款而被银行告上法庭。众教 职工为此大喊冤枉,他们称,这些贷款均系学校利用他们的名义、伪 造收入证明而贷的。
教职工成了“替罪羊”
据了解,今天被银行诉至法庭的教职员工共有11人。 银行在诉状中称,2002年,原告为满足被告购房所需,与其签订 了个人消费贷款合同。发放贷款后,被告未依约履行还款义务,未将 贷款用于购房,而是被其所在单位济南致远双语实验学校挪用于学校 建设。据此,银行要求被告偿还贷款,并支付诉讼费及原告为实现贷 款债权支付的其他费用。 为确保债权得以实现,1月12日,法院还下达裁定,查封、扣押 了被告的财产。
伪造证明以职工名义贷款
采访中,一位教职工向记者讲述了事情的原委: “2000年至2003年间,学校以登记造册为由,找到刘××等人, 收取职工身份证。当时我们信以为真。后来,学校副董事长苏××让 我们到学校会议室签字,不要说话。我们问她干什么用,她说反正对 你们有好处。签完字过了好长时间,我们才知道是为学校贷款。再问 苏××,她说学校负责,不会让你们吃亏。后来银行起诉,我们才知 道学校为我们伪造了高薪工资表,私刻职工公章。” 一位职工告诉记者,他们这些人大多是学校的后勤人员,月收入 不过四五百块钱,但学校伪造的证明上却称他们的收入高达三四千元。 为了骗取银行信任,学校甚至还为一人伪造了大专学历。 2003年12月26日银行起诉后,“致远”曾向法庭出具了一份承诺, 承认贷款与贷款人无关,学校承担责任,并承诺在2004年1月20日前 全部还清。然而,“致远”未履行承诺。 一位法律界人士告诉记者,根据目前的情况,除非“致远”拿出 钱偿还贷款,不然,作为贷款人的这些教职工败诉是肯定的。 目前,一些教职工上当受骗的感觉越来越强烈。他们称,自己已 准备向公安机关报案,“学校为什么要伪造证明、为什么要以我们的 名义贷款,这么做是不是早有预谋?” 下午,记者欲就此采访“致远”,但其宣传材料上留的电话已全 部停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