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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济宁市为例,2003年政府与开发商合作,给了土地等方面优惠政策,由开发商投资1500万元建了153套廉租房。2004年起,该市不再集中建设廉租房,改为以发放住房补贴为主。
该市房管局邵令水局长介绍说,集中建房建设周期长、受益面窄、建设运营成本太高——单套造价近10万元,每户每年仅物业费就要1000元左右。而改为租金补贴后,仅投入32万元,就为319户贫困家庭解决了住房问题。
邵局长说,更重要的是,贫困家庭集中居住,容易在社区环境、治安和子女教育方面产生一系列社会问题。2003年该市一处廉租房刚动工,附近一所小学校长就提出反对,怕这么多贫困家庭的孩子集中到他们学校上学。
章丘市2005年实施廉租住房制度时,就吸取了济宁等地的教训,“不再集中新建廉租住房,以货币补贴形式落实扶持政策”。
省建设厅有关人士介绍说,政府一直在避免人为形成“贫民区”,目前我省12个已建立廉租房制度的城市都不再集中新建廉租房,全部改为租金补贴为主,对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则通过实物配租方式,由政府直接提供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