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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园林经营将全盘改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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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园林经营将全盘改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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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赵英明 来源:济南日报 时间:2003/11/18 9:06:04 【字体:小 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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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8日消息: 昨日,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快园林经营改革,市园林局近日下发了有关意见,对该局现有的经营管理体制进行改革,试图在全系统内建立起投资多元化、运作市场化、经营企业化、发展产业化和管理法制化的经营机制。 政府公园今后可以“下嫁” 那些戴着“官帽”目前却不拿财政一分钱,完全自筹自支的政府公园下一步怎么办?市园林局决定,允许各家公园把凡是能投入市场运营的有形和无形资产“下嫁”出去,加大经营管理模式改革力度。 意见指出,今后凡是可以投入市场运营的服务设施、娱乐设施、经营网点、卫生保洁、绿地养护等有形、无形资产,按照有利于促进本单位经营发展的要求,都可以采取买断经营权、租赁、承包等方式进行经营,也可以将国有山林、生产用地的管理权承包、租赁给职工个人。要充分利用好公园、名泉、绿地广场知名度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优势,采取出让绿地广场、名泉、公园活动冠名权,开展绿地、名泉认领等方式经营园林。可以利用园林的无形资产和品牌,吸引内资、外资、合作伙伴等投资开发经营项目,也可以作为投资入伙创办实体的股本,以达到双赢的目的。 取消国有独资法人二级实体 针对各园林下属单位注册成立的一大批具备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市园林局要求各家加快经营改革步伐,或出售改制,或兼并重组,或歇业破产。 凡具备资产出售条件的法人实体,原则上国有资产均应退出。可将法人实体净资产出售给内部职工、社会法人或自然人,改制成有限责任公司,也可由职工个人或社会自然人出资买断,可采取净资产折股、部分出售等办法,逐步建立起与其产权结构形式相适应的实体。积极鼓励经营层控股,经营者持大股。在经营改革中,如遇改制的法人实体净资产为零或负数的,经国资部门评估情况属实的,可零价出售。 对于出售困难的法人实体,可通过协商,由兼并方出资收购被兼并方的净资产,实行整体式兼并,接受被兼并方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兼并重组既可在本系统内进行,也可吸引系统外企业。 对于不能正常转动且出售、重组有困难的法人实体,实施自行解体。 现有公司完成改制后,各单位今后投资建立经营实体,要按照投资主体多元化、产权明晰化、经营者持大股、职工自愿参股、集体持部分股的要求成立有限责任公司,不再设立国有独资法人实体。 鼓励干部、职工创业 市园林局规定,系统内职工承包(租赁)经营项目,鼓励承包人带职工从事经营活动,对于带职工从事经营的承包人,各单位要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 鼓励干部、职工对系统内现有空闲场地、房产进行投资,采取租赁、合作、买断等形式进行经营经贸活动。租赁、合作、买断、承包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0年,计算时可按15年计。 允许干部、职工对小型生产经营单位整体承包管理。鼓励干部、职工整体购买或控股单位兴办的经济实体。对整体购买企业国有资产或取得控股权,并且现金一次性到位的,可在实际售价的基础上,下浮20%作为优惠;分期购买、首付投资额不少于50%,剩余部分可在3年内分批支付。干部、职工整体购买或者控股权属各单位兴办的法人实体,从事生产经营的,本人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职工身份保持不变。 允许干部、职工停薪留职从事民营经济活动。干部、职工与本单位签订停薪留职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停薪留职期间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由单位承担的部分由所在单位承担。个人承担的部分,在本人签订停薪留职合同时,将3年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公积金一次性足额缴纳给所在单位。停薪留职期满后,可办理内部退养手续。不愿回单位工作的,可按辞职办理相关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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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录入:IntoNET 责任编辑:IntoNE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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