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铝业(600205)称,公司股改方案公告后,公司通过多种形式与流通股股东进行了沟通交流。经过沟通,根据非流通股股东提议,公司股改方案的部分内容作如下调整:
原方案中的对价安排现调整为: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向方案实施之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作出对价安排,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获付2.5股股票。
公司唯一非流通股股东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除承诺将遵守有关规定,履行法定义务外,还作出如下承诺:自非流通股股东所持非流通股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六十个月内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方式出售所持有的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期满后,如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方式出售上述股份,出售价格不低于27.31元/股;在实施本次股改方案后,将向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提出2006年公司利润分配比例不低于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50%的利润分配议案,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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