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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时候调整IT产业引资思路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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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时候调整IT产业引资思路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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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童有好 来源:南方周末 时间:2005/4/7 9:29:29 【字体:小 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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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有好 ■中国成为世界主要的IT产品制造基地,IT产业在中国也成为外资最为关注、进入最多的产业门类之一。在国内外经济环境,特别是IT产业的发展情况发生很大变化的情况下,引进外资的思路需要进行调整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采取多种优惠措施,吸引外资企业进入,电子信息产业是利用外资最多的行业之一,并成为我国的第一支柱产业。当前,国内外经济环境,特别是IT产业的发展情况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引资思路需要调整。 
中国IT产业利用外资的四个阶段 我国IT产业引进外资经历了从小到大、从注重数量到注重质量的过程。外资源源不断地进入中国,成为IT产业发展的主要动力,缩短了我国与发达国家的差距。 改革开放以来,IT产业利用外资大体经历了以下阶段:1980年至1986年,以引进为主,探索开展合资合作。在这一阶段,我国仍处于计划经济条件下,经济发展依靠国家计划的指导和安排,引进技术主要采取现汇贸易、补偿贸易、许可证制度、技贸结合等方式,利用外资尚未被摆到重要位置。 1986年至1990年,改善投资环境,积极引进外资。1986年10月11日我国政府公布了《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对外商企业实行更为灵活的优惠政策。规定中对外商投资的“先进技术企业”和“产品出口企业”给予了特别优惠政策。 1991年至2000年,外商大举进入中国市场,三资企业迅猛发展。随着国民收入的不断提高,消费类电子产品持续保持旺盛需求,国民经济各部门也加快了技术进步的步伐,对电子技术和投资类电子产品提出了越来越多和越来越高的需求,特别是国民经济信息化的提出和推进,对通信和计算机为主的电子信息产品提出了巨大需求。同时,我国低廉的劳动力成本,丰富的智力资源,投资环境的不断改善和前期外商企业大多取得的较好经营效果,促使跨国公司普遍看好国内产业发展前景。三资企业逐渐成为我国IT产业快速健康发展的主要推动力量。根据外经贸部门的统计,到2000年底全国IT产业的外商投资企业超过6000家,累计投资额约600亿美元,在我国累计利用外资总额中占的比重超过10%,IT产业已成为我国吸引外商投资的主要领域之一。 2001年至今,外商大规模进入,使中国成为世界主要的IT产品制造基地。进入21世纪,随着网络泡沫的崩溃,世界IT企业加快向中国转移,多数国际著名IT企业已在中国设立了研发中心,并逐步由地区研发中心向全球研发中心发展。截至2004年底,《财富》世界500强中的IT企业已有90%在中国投资,我国IT产业利用外资超过1000亿美元。 我国IT产业利用外资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国家政策的鼓励和引导下,在对我国经济前景普遍看好的情况下,IT产业成为外资最为关注、进入最多的产业门类之一。总体看,利用外资弥补了我国IT产业建设资金不足问题,引进了新技术,提高了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出口,同时也扩大了社会劳动就业机会。 外资在对我国IT产业发展作出了一定贡献的同时,一些问题也值得关注: 一、独资倾向加剧,市场换技术战略受到挑战。过去有一部分外商到中国来投资,是为了绕过贸易壁垒、关税壁垒或非关税壁垒。加入WTO后,很多跨国公司从全球战略出发考虑,更多地采用独资方式,原有的合资企业也大多通过中方让出大股或退出变成外商独资经营。同时,由于过去中国市场相对不开放,外商进入中国市场在转让技术方面曾作出一些让步。随着我国外贸开放程度的加大,许多外商现在只卖产品,不转让技术,从而对我国原来实施的市场换技术战略形成严重挑战。这不仅对外商投资的数量,而且是对外商投资的质量均不同程度产生了负面影响。 1990年代中期以来,外商投资企业在巩固在华投资IT产业的基础上,开始整合其在华投资企业或项目。一些外商企业通过出售在华企业而调整在华投资结构,通过收购或兼并而实现在华投资的扩张。如法国的阿尔卡特公司通过控股比利时的贝尔公司进入上海贝尔公司,实现在华业务的扩张。 近年来,跨国公司在中国独资企业增加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原有的合资企业中方让出大股或退出变成外商独资经营;二是跨国公司新设立的企业大都采用独资经营的方式。2001年跨国公司在华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投资IT产业的)中,按项目数、合同利用外资金额和实际利用外资金额,独资企业均占主要位置。 独资企业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方面是近几年我国市场更加开放,一些过去不允许外资进入的领域,或只允许设立合资的领域开始全面向外资开放;另一方面跨国公司更习惯于独资方式,特别是投资信息技术产品项目,独资企业省去了与中方的国有资产评估、中方配套资金不足等矛盾。 二、投资环境需进一步改善。许多地方政府虽然重视招商引资工作,但并没有真正在交通、运输、物流、动力配套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下功夫,投资强度不足,办事效率不高,海关通关时间过长,人文环境和政策环境也与外商的要求相差甚远。 三、对外商优惠政策亟待调整。我国对外资企业过去实行的是一种超国民待遇,对外资全面实行超国民待遇其弊端显而易见,一是与WTO在某些方面的规定相冲突,对投资的超国民待遇往往会对贸易有扭曲作用;二是造成内外资企业的不平等和不公平竞争,竞争起点的不平等往往造成竞争结果的差别,直接或间接损害了内资企业的利益,客观上压制了内资企业的发展;三是容易导致投资过热,国有资产的变相流失,特别是土地资源的丧失与生态的破坏;四是导致内外资企业法律地位错位,增加了司法救济的不可预见性和复杂性;五是有损于国内法中有关企业法统一、平衡和完整的法律体系构架;六是资本的逐利特性诱发内外资企业的投机性,如“假外资”、“假合资”、“假内资”和“假中资”现象的大量存在。 四、低水平重复引进问题突出。由于优惠政策对中小资本直接投资有极大的吸引力,造成来华投资大多数是中小外商,其技术实力不强,资本有限,往往着眼短期的加工项目,技术含量低。一些大的跨国公司目前进入我国的还不多,少数几家也只是转让适用技术,不转让开发技术。我们甚至还引进了一些落后技术,重复引进问题比较严重,尤其是家电生产线,不同企业从不同国家不同公司同时引进,多达20至30套,目前生产能力普遍过剩,既浪费了大量的国家外汇,又加剧了国内市场恶性竞争。 五、外资企业区域布局需要尽快调整。外资投向目前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省区,中部和西部所占比重小,加大了地区经济发展的差距。外资投向产业结构和地区结构不合理,表明我国通过利用外资来优化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布局的目标在很大程度上并未实现,相反却加大了差距和发展的不平衡。 六、国有资产流失问题值得关注。许多国有企业在与外商合资时不按规定进行资产评估,低估甚至不估;中方往往只按账面净值折算入股,或只评有形资产不评无形资产,造成我国国有资产大量流失。而中方无形资产,名牌商标的损失更为惨重。90%以上的“三资”企业使用的是外方商标,合资企业又花大量广告费,使洋品牌名扬四海,而一些中国名牌被挤入角落。一些不法外商利用我国法制尚不健全,采取高价进原料、设备,低价出口成品逃避税收,使企业应上缴国税和中方应分享的利润转移到外商手里,造成企业虚亏实盈的局面。有的外商利用我国一些经济特区三年免税的优惠政策搞短期小项目投资,三年后就转移,到处流窜,偷税漏税。还有一些外商利用我国优惠政策搞“假投资”,他们利用外资企业的名称,骗取国内银行贷款和用企业资金充抵外汇投资,转嫁投资风险,给中方造成严重损失。 七、部分合资合作企业存在不法经营问题。有的外商企业违反我国环境保护法规,对污染环境项目不进行有效治理;一些企业违反劳动法,残酷剥削工人,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甚至造成恶性人身伤害事故,侮辱人格的事情屡有发生。 八、引进外资工作存在急于求成的倾向。近年来,一些地方为了扩大吸引外资,自行颁布许多超出国家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盲目建设开发区,盲目争上大项目,层层下达设立外商企业硬指标,以政府名义为企业经济行为提供担保。严重干扰了国家统一政策,影响了吸引外资工作的健康开展。 九、外资企业规模大但上缴税金少。目前,内资企业占全国IT产业规模的32%,外资企业(包括港澳台)占68%;但从上交税金看,内外资企业比例倒置,内资企业上缴税金占54%,外资企业上缴税金占46%。2004年,外资企业每百元销售收入创造税金仅为0.7元,而内资企业每百元销售收入创造税金近3年来均保持在2.1元左右。 以上税金还未包括内、外资企业税收差距最大的企业所得税部分。我国为了吸引外资,在企业所得税方面采取了“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此外,许多地方政府为了吸引外资,还另外配套一些税收优惠政策,例如个人所得税的返还等。如果将内外资企业实际所得税考虑进去,内资企业上缴税金占全行业比重可达66%,而外资税金为34%。 内、外资企业税收上的差距削弱了我国内资企业的竞争力。由于内外资企业抵扣所得税上的不同待遇,相对降低了外资企业的劳动成本,使外资企业有更雄厚的财力付给其雇员高薪,客观上助长了外资企业挖走内资企业的人力资源。因此,由于内、外资企业的税率差异,会带来一系列的综合反应,从而使内资企业在综合竞争力方面大大低于外资企业。 IT产业领域有效利用外资的对策与措施 有效利用外资,是实现我国IT产业由大国向强国转变必不可少的重要手段,在新形势下要着力抓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一、调整外商投资超国民待遇。首先,要建立平等、高效的市场机制,平等看待和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只有在平等、正常的市场环境中,经济才能真正有效地发展起来。要形成健康平稳有效的市场,要求我国各级政府摆正心态,不要盲目崇拜外资、利用政策手段扰乱正常的经济秩序。 其次,在具体做法上,要尽量缩短不同所有制企业之间待遇的差距。适时改善投资环境,给予内外资企业公平待遇,依靠改善投资环境、减少交易成本来增强投资的吸引力,合理有效利用外资。面对内外资所得税并轨的趋势,要局部改进试点,然后整体推进的思路,不同区域及不同优势的产业区别对待,并逐渐过渡。要完善对利用外资的监管,健全外商出资撤资审核、评估制度,规范企业境外投资行为。就内资而言,对不同所有者的经济形式也要实现平等待遇,消除对非公有资产的投资歧视,特别是在诸如银行贷款、行业准入等方面要有和公有资产相同的待遇,真正实现投资机会均等,防止资本外逃现象的蔓延。通过制度创新改变资本外逃的制度缺陷,消除内外资不平等竞争,吸引跨国公司外资流量,盘活国有及民间资本存量。 最后,要进一步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从金融市场发展的进度看,资本外逃实际上反映了不同国家的金融市场在风险和收益水平、运行效率等方面的差异,发达国家在金融市场上无疑占据优势地位,因此必须大力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推进金融市场发展,促进利率和汇率形成机制的市场化。综合运用财政政策、货币政策、汇率政策和税收政策等宏观调控手段,充分发挥利率、汇率和税率的调节作用,合理引导外汇资金流向。改变投融资渠道单一局面,大力发展直接融资,拓展融资渠道,丰富投资品种,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充足的投资、保值、避险工具,增强国内金融市场对于本国资本的吸引力,这也是目前减少实质资本外逃的根本措施之一。 二、正确引导外资投向,为调整产业结构和地区结构服务。 加强对外商投资的引导,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市场状况和经济发展需要,适应经济全球化和世界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的大趋势,适时修订和出台《指导外商投资方向的规定》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优化外商投资的产业结构,有重点地鼓励外商投资侧重于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的IT产业,大力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关键设备、管理和人才,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力争形成一批产品面向国际市场的生产基地,促进国内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积极鼓励外资特别是跨国公司参与国有企业改组改造,促进企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 利用外资促进电子信息产业的地区结构调整,优化布局。一是加快修订《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指导目录》,采取更加积极的鼓励措施,为外商投资向中西部地区发展创造条件;二是推动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等经济发达地区调整利用外资结构,支持这些地区积极吸引外商投资于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的电子信息产业,促进劳动密集型和加工贸易型电子信息产业向相邻的中部地区转移,使我国利用外资的地区布局更为合理;三是根据我国入世承诺,有步骤地推进电信等领域的对外开放,促进国内信息服务行业总体水平的提高。 三、规范开发区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开发区健康发展。 针对当前电子信息产业开发区建设中出现的过多过滥、重复建设、恶性竞争等突出问题,在清理检查开发区违规用地的基础上,研究规范开发区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开发区的建设,使开发区在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四、继续鼓励外商投资企业扩大出口,发展国内配套产业。 外资企业不仅带来了资金、技术、产品和先进的管理,同时也带来了协作配套的机遇和“项目源”,为国内IT企业走外向配套协作创造了良好的机会。而我国电子基础产品发展迅速,各类新型元器件、专用设备、专用材料的技术水平和生产规模有很大提高,特别是大批民营企业的发展,为整机配套的能力迅速提升,已具备为IT外资企业协作配套的能力。这要解决国内企业为外资IT企业配套中存在的信息不畅影响双方对接、资金短缺影响配套规模和水平、市场无序引发不良竞争等问题。 (作者单位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IT经济研究所,稿件有删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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